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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修订后的《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修订后的《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15682019年10月29日

  • 上海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最新观点汇总(2014)
    来源:《上海高院民一庭调研与参考》〔2014〕15号一、劳动关系的认定1、关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仅存在代为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关系,是否可认定该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问题倾向认为,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从分析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入手

    19392016年03月02日

  • 上海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最新观点汇总(2015年)
    上海高院民事审判庭2014年第三季度庭长例会研讨纪要民一庭调研与参考[2015]11号上海高院民一庭于2014年9月召开了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第三季度庭长例会,主要就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解除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形成了较为统一的意见,现将本次研讨意见纪要如下,供大家审理案件时参考。

    30702015年05月12日

  • 《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管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沪人社仲发〔2014〕38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现将《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管辖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遵照执行。

    22522014年10月15日

  • 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2014.9.1)
    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4〕36号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一、本市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以下统称事故伤害)的

    19212014年10月15日

  • 上海市《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沪人社关发[2014]27号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企业(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为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派遣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许可办法

    22302014年10月15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通过)为正确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20032014年10月15日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20502014年10月15日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要件指南(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要件指南(一)本指南所称“劳动争议纠纷”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确立劳动关系,或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因除名、辞职、辞退、离职;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纠纷。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但因缔约过失等原因产生的其他权利义务,不适用本指南。

    26262014年03月25日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原名为《劳务派遣若干规定》)是为解决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权,社保福利待遇低,没有职业培训,职业发展受限等问题,打击违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三性”规定,滥用派遣制度等违法行为问题,作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一项重要举措,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的规定,共7章、29条内容

    26122014年02月13日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航飞行队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各地区管理局、航空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民航飞行队伍管理,维护队伍稳定,保证航空安全,民航总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航飞行队伍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航飞行队伍管理的意见飞行队伍是民航运输生产和保障安全的中坚力量。

    49692013年05月27日

  • 关于印发《民航华东地区飞行人员流动管理办法
    各监管办(运行办)、各航空公司:为加强对飞行人员流动的有序管理,华东管理局于2006年9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民航华东地区飞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华东局发[2006]135号),对维护本地区飞行队伍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据试行的情况,对其中部分内容做了相应的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民航华东地区飞行人员流动管理办法(2008年3月14日第二次修订)》印发给你们,从二○○八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41692013年05月27日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
    民航人发(2005)104号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航空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进一步规范民航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飞行队伍稳定,确保飞行安全,针对目前民航事业快速发展与飞行人员短缺的矛盾,本着完善行业法规,培育市场机制,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有序流动的原则,经国务院同意,特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飞行人员流动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依法规范航空运输企业用工行为

    19742013年05月27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已于2012年12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22482013年02月01日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

    21322013年01月05日

  •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全文公布,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21882012年12月21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标题】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分类】民商【时效性】有效【颁布时间】2001.04.16【实施时间】2001.04.16【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

    23662012年07月27日

  • 上海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2011年)
    上海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2011年)《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沪上部分社会保险政策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原先的规定不同,此次参保范围作调整后,在上海就业的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将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围。按照本市原有规定,外来从业人员主要参加本市综合保险,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主要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

    24452012年07月16日

  •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公布实施为了维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我们制定了《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21722012年03月3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百科名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12月25日通过,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为维护海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海事案件,制定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海事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本法。本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7062012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