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次数:2377 发表时间:2015-05-29 14:54:42
2014年4月,钱某、万某两人从上海某通用航空公司离职,由于公司没有及时为其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两人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方提起了反诉,要求支付金额高达100万余元的赔偿金。现该案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已经结案,法院最终判决两人各赔偿公司43万余元的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