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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医疗期结束后仍然请病假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阅读次数:4094  发表时间:2013-08-14 15:28:52

     对于一般的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及第41条的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钱剑娥律师/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