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注册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我要咨询我要聘请
服务指南
我们的客户
当前位置: 首页>> 劳动争议 >> 涉外劳务 >> 未依法取得就业证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未依法取得就业证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阅读次数:4187  发表时间:2013-04-07 16:09:11

    根据2013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未依法取得就业证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没有取得就业证的外国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只能按照民事关系处理,适用民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