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次数:2179 发表时间:2017-03-22 09:59:08
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是指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他人代为书写制成的遗嘱。我国《继承法》对代书遗嘱的形式和实质要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即代书遗嘱的订立需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当场签名。代书人不得和遗嘱处分的财产存在利害关系。 以下人员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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