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次数:2268 发表时间:2017-03-20 15:48:30
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的,最高法院的意见认为,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合法依据,不能被支持。
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婚姻部:021-53023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