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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

阅读次数:1933  发表时间:2017-03-20 14:06:53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婚姻部:021-53023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