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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中“过错”如何认定和举证

阅读次数:1917  发表时间:2017-11-10 11:18:49

      离婚纠纷中的“过错”,是指夫妻一方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对配偶一方实施侵权行为,导致配偶一方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的行为。配偶一方的“过错”表现形式多样,比如说,婚外情、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等。

     实践中,直接认定过错的证据主要有:

1.接报警记录、验伤单、伤残鉴定书

2、、因吸毒、赌博、违法行为而被采取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措施等

3、直接证明一方有“婚外情”的证据。过错方自认,或者过错方自己录制的与第三者性爱的录像、照片、与非婚生子亲子关系的鉴定书等,均可以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