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阳先生 | 问询时间: | 2008-06-30 20:12:08 |
咨询标题: | 关于时效 | ||
咨询内容: | 企业02年欠我的部分工资(绩效)没有给我,我的劳动合同一直延续到08年4月30日,我已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提起仲裁,劳动仲裁委已经受理本案。 我有充分证据直接证明公司02年欠我的绩效工资,我想问的是这些会得到支持吗?这里会出现时效问题吗?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7-01 00:00:00 |
回复内容: | 对方若提出异议,受2年时效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