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方芳 | 问询时间: | 2008-06-29 13:05:07 |
咨询标题: | 转正了工资,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加金,公司营业执照还没办下来。 | ||
咨询内容: | 公司是新开的,我08年4月8日入职工作,说试用期2个月,现在是6月30日了,我转正了,但是公司表示因为营业执照还没有办下来,目前也没有社保账号,所以现在没办法加金,也没办法签劳动合同,只是表示工资会按转正工资发,但是我听都听了很久,不知道他们公司营业执照什么时候才能办好,到现在也没有去验资,感觉遥遥无期,这家公司给我感觉在劳动合同制度上面太不负责任了,我所在的这家公司其实是A公司因为要发展壮大而新开的,老总是一个人,财务,人事也是共用的,其实完全可以先将我们挂在A公司下先签合同,加金的,但老总表示这样等有了执照,要重新签很麻烦,就这样拖着,我们很多员工明明转正了,却享受不到社保的福利,也没有合同,就这样工作着。A公司也不帮他们那边的员工加试用期(2个月)的社保金(3金),我现在可以要求他们在我希望的时间段里,以A公司的名义帮我补加我的金吗?要求他们给我补加金,我要和他们先签合同吗?我也没和他们签过合同,他们会不会不承认我在那工作,我现在辞职可以说走就走吗?劳动法说不签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这是指一个月的,还是你工作过的月份? |
律师: | 俞强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6-29 00:00:00 |
回复内容: | 因为你公司还没有办营业执照,还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工主体,不能适用劳动法规定,建议等一段时间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