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陶中林 | 问询时间: | 2008-10-14 10:23:55 |
咨询标题: |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受伤问题咨询 | ||
咨询内容: | 您好: 打搅了,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我二婶在上海一私人小餐馆打工,上班时间,由于同事之间玩闹将头跌成了脑震荡,是否属于工伤? 另:在那里工作了三四年,没有双休,没有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没有签订任何合同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10-14 00:00:00 |
回复内容: | 根据法律规定,你二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伤,不属于工伤,但可以尝试申请工伤认定;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双倍工资、补缴保险,并支付漏保期间应承担的医疗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