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王俊生 | 问询时间: | 2008-10-07 21:58:08 |
咨询标题: | 公司这样的合同合不合法 | ||
咨询内容: | 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给我签合同时劳动工资是试用期1200元试用期后工资是1500元。但是最近我请了七天假公司里人事那边扣了我的工资了,另外又扣我150元说是绩效。公司说每月工资是基本工资加绩效和加班费是本月所得工资。我合同上面是试用期后是1500元,合同上没有说明其中有500元绩效。可公司说1500元里面包括了500元绩效。我看其它同事的合同都是基本工资1000元加其它津贴。请问我们公司这样的做法合不合法。我想要回我每月绩效500元。因为公司说每个员工都有500元绩效,我可以向公司要回来吗?速回,谢谢!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10-08 00:00:00 |
回复内容: | 可以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