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张富庆 | 问询时间: | 2008-09-22 18:23:01 |
咨询标题: | 我要仲裁,请帮帮我 | ||
咨询内容: | 我是自去年11月进公司做内保,公司上班制度为一月20天,10天白班10天夜班,均12小时.公司自今年3月签劳动合同,但不让我签日期,故我以我以过期签订合同为由拒签,并通过劳动部要求赔偿我前两月损失,但调解当天并为达成一致,劳动部要求公司明天给于答复,当晚经理要求我和同事搬出厂外,为此我们又复谈,当时经理答应在工资中给于我们适当的补助(并为有任何凭据),因此我签了合同,没写日期,但到现在公司除了给我们加了夜班补助外一切如常,我该怎么办?请给于帮助,谢谢 |
律师: | 徐智强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9-22 00:00:00 |
回复内容: |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