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yoyo | 问询时间: | 2008-09-03 14:24:54 |
咨询标题: | 老板耍无赖怎么办 | ||
咨询内容: | 我2007年6月进公司,试用期后我要求签合同总经理说公司正在办营业执照 等办好一起签,而且一直没有为我交纳社保金,起初老板以公司正在注册为理由一直拖,直到2008年4月营业执照办理下来,公司也迟迟为帮我交纳理由是实收资金没有到位,我实在无法接受这样一直拖下去所以递了辞职报告,在2008年8月,于是公司无奈要和我结算,但都没有正式和我谈,只是说能补就补多少,营业执照下来才开始可以补交的,之前的工作时日公司意思是不做任何补偿,我实在无法接受,都是老板的原因拖长了办理时间,为什么还要剥夺我的权益,请问公司没有成立就不能保护我的权益了吗?我刚进社会,这个是我第一份正式工作,求助@!!!!!!!! |
律师: | 徐智强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9-03 00:00:00 |
回复内容: | 单位在未获得营业执照前,你与单位之间只存在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只能从单位成立之后开始缴纳。单位成立之前的社保你可以与单位协商给你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