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刘海 | 问询时间: | 2008-06-24 18:15:26 |
咨询标题: | 未签定劳动合同 | ||
咨询内容: | 我是在外资公司工作,2008年6月23被公司辞退.我在公司以工作五年.一直未签合同.是公司拖着不办.现在公司已换新领导.我该怎么维权.谢谢 |
律师: | 俞敏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6-24 00:00:00 |
回复内容: | 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从2008年2月至解除日之间的双倍工资,若是违法解除,你也可以选择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具体如何操作能使你得到最大程度的赔偿问题,建议你携带相关资料预约面谈。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6-24 00:00:00 |
回复内容: | 应及时委托律师维权。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详情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专业律师。 |
律师: | 俞强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6-24 00:00:00 |
回复内容: | 因为公司未与你签合同,你可要求自2008年2月以来的双倍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