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汪永康 | 问询时间: | 2008-08-24 10:10:32 |
咨询标题: | 是否有权写“辞退” | ||
咨询内容: | 麻烦专家解答了。我已提前1月递交辞职报告,接下来一月,我不去上班,企业会算旷工,我没异议,不拿工资就可以了吧。但我想请问,前半月的工资他总该给我吧?还有,他是否有权,就这一个月旷工,在劳动手册上写“辞退”吗?(我在交报告之前从来没有旷工啊!正常上班的!) |
律师: | 俞敏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8-24 00:00:00 |
回复内容: | 已经上班的时间的工资应该支付给你。你没有充分理解法条的含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是劳动者的义务,若旷工一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辞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