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翁云章 | 问询时间: | 2016-04-01 14:39:36 |
咨询标题: | 医疗 | ||
咨询内容: | 律师 你好 我是孩子他爸 孩子名字翁思洁 在12/20左右在上下班途中 脚扭伤 古休息病假在家 过了一段时间 由于伤疼不能缓减 故跟单位提出不上班,变相的为自己不做了 因为快过春节了 所以过节以后想从新找一份工作,可是在2/14哪天在家由于不小心 洗澡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 导致手跟脚骨折 当天去看 知道医保卡已经停止使用 ,过后去劳动服务以及医保中心问过 孩子的关系还是在原来的单位 原来单位还没有给我孩子做辞退的手续,等于说在我儿子告知单位不做以后,关系一直在单位 可是医保金没有交,导致了医疗费全部是自付的 总计医料费12万左右 。跟其公司商谈不成,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我可以提出诉讼请求吗?谢谢答复。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6-04-05 11:10:37 |
回复内容: | 若是已经提出辞职,单位没有义务为你儿子再缴纳医保;关键是单位能否举证证明你儿子已经提出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