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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聘理由中员工过失
已解答
咨 询 人:
许小姐
问询时间:
2015-08-25 15:42:00
咨询标题:
解聘理由中员工过失
咨询内容:
请问: 户主劳动手册中写: 雇员工作懈怠完成公司损失超过500元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以赔偿。是否合理?另外如何界定,是公司流程制度不完善,尔不是个人工作失误,造成的公司损失?
律师: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回答时间:
2015-08-25 20:27:27
回复内容:
若与法律不相冲突,只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且经公示的规章制度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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