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唐世耀 | 问询时间: | 2014-12-28 10:44:02 |
咨询标题: | 上班半年,没签合同,前天公司口头上将我辞退 | ||
咨询内容: | 六月份到一家国企打工。12年3月份至14年3月份在这家企业做,工作性质是劳务派遣。14年3月底家里有事,请假不得,主动辞职。6月份家里事处理好后,又到这家企业打工,还是做原来的工作一直没签合同,工资由厂里指定的一个在厂区的包工头代发。前几天我提出签合同,加工资,厂长口头上同意了。25号他们招了一个人顶我的位置,口头上把我辞退了。25号我继续去上班,和厂里发生了冲突,我报了110,警方来调解了一下,没成。这样我该怎么做?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4-12-31 00:00:00 |
回复内容: | 你可以要求支付第二次到单位上班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公司将你辞退,可以要求支付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