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孙超 | 问询时间: | 2014-05-01 20:58:30 |
咨询标题: | 劝退和辞退该如何选择 | ||
咨询内容: | 公司裁员100多人全部以劝退形式走人,补偿也相对比较人性工作年限加2月工资,我4月哺乳假结束,现在不想离开公司,合同还有一年到期。我想和公司协商补偿给我剩下合同期限的工资即12个月,我所了解到被劝走的人补偿有多有少。正常辞退的话应该是工作年限加一月工资补偿,主管还没正式找我谈判,如果我不想走公司会以什么理由辞退我到时候补偿就拿的很少了。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4-05-01 00:00:00 |
回复内容: | 若是按照裁员的方式,你只能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求支付剩余合同期限的工资没有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