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jiangson | 问询时间: | 2014-03-18 23:03:40 |
咨询标题: |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的基数 | ||
咨询内容: |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这里的劳动合同有约定是指正常工作日的标准月工资还是特指加班日工资???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4-03-19 00:00:00 |
回复内容: | 指正常月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