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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张晔 问询时间:2014-01-14 22:15:58
咨询标题:工伤相关事宜
咨询内容:我的右脚第4趾在工作中骨折,公司已经帮我向劳动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已经快2个月了,我现在是每月去医院开病假单在家休养等待认定书下来然后再去做个鉴定,我是一个销售员,以前每月工资3千-4千不等,但这两个月的工资是1800和1500,,想咨询下现在上海市最低工资是1620,,,那公司在我工伤休养期间发我1500是不是可以追诉?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14-01-15 00:00:00
回复内容:可以要求按照你原来的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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