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王小兵 | 问询时间: | 2008-08-16 12:50:43 |
咨询标题: | 工作时间内突然意外死亡 | ||
咨询内容: | 我朋友的弟弟(21岁)昨天下午在陪老板取钱的时候,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去世了(可能是由于天气炎热早晨的心脏问题). 但是我朋友的弟弟还在试用期内. 请问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相关的赔偿? 请尽快回复,如果需要我们也可以当面咨询. 谢谢 |
律师: | 徐智强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8-16 00:00:00 |
回复内容: | 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为你弟弟缴纳相关社保及工伤保险,则由单位负责赔偿。 如需咨询可致电:53023855、13818801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