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刘燕青 | 问询时间: | 2013-10-29 20:18:10 |
咨询标题: | 用人单位不和我签合同现在不要我了,我可以告他吗 | ||
咨询内容: | ,我是今年7月份开始上班的,单位是个体户私人开的一个店铺有营业执照,进去后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合同,每次发工资也是给现金,现在老板说店铺生意不好要把店铺转出去让我做到10月底就不要做了,请问他这样是违法的吗?我可以告他吗?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3-10-30 00:00:00 |
回复内容: |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并可以要求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