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吕超 | 问询时间: | 2013-09-22 13:38:53 |
咨询标题: | 解雇要求赔偿 | ||
咨询内容: | 我在松江一家日企工作,是8月12日进的公司,8月2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9月18号下午通知我被解雇,9月22日中午去办理的离职手续,他们的理由是表现达不到他们的要求,然后就把我解雇了,我要求赔偿,他们说,你是8月21日进的公司,未满1个月,我们可以不赔偿你,我很无助,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3-09-22 00:00:00 |
回复内容: | 辞退没有合法理由,可以要求支付一月工资的赔偿金或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