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张建华 | 问询时间: | 2013-02-20 13:29:02 |
咨询标题: | 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 | ||
咨询内容: | 劳动合同2013/2/25到期,公司没有提出跟我续签合同。合同其中条款是:到期前30天内不续签,则合同终止。另外,我之前工作时间约定是9:30-4:00,春节放假前几天,老板口头告诉我今年不能按这个工作时间,然后没了下文。等到2013/2/26,我是不是要以按用人单位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我已在此单位工作3年4个月)?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3-02-20 00:00:00 |
回复内容: |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