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lizp000423 | 问询时间: | 2013-01-16 18:38:42 |
咨询标题: | 急求帮助:我现已孕6个月,公司改制为承包制,我应该如何维权? | ||
咨询内容: | 各位好! 我现任职于一家杭州私人公司的上海办事处,社保交在杭州,现已任职5年半,2012年7月份我由主管提升为省区经理一职后怀孕,现已6个月,但2012年12月30日公司突然下发通知上海省区要于2013年改制为半承包制,即除社保外,其他均不再发放,所有其他薪资由承包人按销量自行核算。因为我在孕,所以公司同意产假前的工资给我正常发放,但产假后我只有两个选择:一、由原来的省区经理变为业务员的工作,且一切薪资也按照这个职位的方式;二、我自行离职。目前公司让我接手原内勤的工作,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维权时间应该是现在还是产假后,赔偿方式应该是怎样的?非常感谢!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3-01-16 00:00:00 |
回复内容: | 若现在就变更你的工作岗位,现在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若产假后变更岗位并降薪,你不接受而公司解除你的话,可以要求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