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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 | 林昱 | 问询时间: | 2012-12-21 20:40:59 |
咨询标题: | 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 | ||
咨询内容: | 我父爱今年50岁,曾在上海景纶针织厂从事司炉工工作(1982.8~1996.1)。上海景纶针织厂于1999年倒闭,现由“上海针织二十一厂”托管。1996年,通过“商调”方式进入上海强生出租有限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1996.1~至今)。 因为我父亲曾在原单位从事司炉工这一特殊工种岗位,故想申请55岁提前退休。现在托管单位---上海针织二十一厂已开证明,证明我父亲确实曾在原单位从事司炉工工作,并在《个人特殊工种岗位登记表》上敲章,证明情况属实。我父亲有《蒸汽锅炉操作证》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证》。 但是,日前我父亲前往原单位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手续时遇到问题,工作人员告知我父亲:当时原单位没有前往社保为本厂的特殊岗位工人办理备案登记,社保中心以此为由拒绝在《个人特殊工种岗位登记表》上证实盖章。 现我该怎么办?谢谢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2-12-21 00:00:00 |
回复内容: | 和社保部门解释清楚,你父亲的情况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