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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李小姐 问询时间:2012-12-16 21:27:01
咨询标题:合同纠纷
咨询内容:咨询个事。我07年入厂工作 签2年合同到09年底 合同到期了 单位没有续签也没有辞退我 然后到11年7月份 继续跟我签合同。请问中间的属于合同期内吗? 是不是有个劳动条约 1个月内用人单位没有续签合同 就按照上个继续生效? 如果我申请仲裁 能得到什么好处?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12-12-17 00:00:00
回复内容:没有签订合同的期间视为你的工龄连续,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的差额的请求已经超过了申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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