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唐先生 | 问询时间: | 2012-11-20 16:32:24 |
咨询标题: | 签订无固定合同,但不加工资 | ||
咨询内容: | 我在公司工作满10,2012年12月1日合同到期。现在我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答应签订,但是HR口头通知以后再也不加工资(永远不加工资)。 我想问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如果我提出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 谢谢!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2-11-20 00:00:00 |
回复内容: | 公司只要保证在续签时不低于原来的劳动合同的福利待遇,至于是否加工资,要根据双方的协商一致或者根据公司的薪资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