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柳春来 | 问询时间: | 2012-09-19 01:26:38 |
咨询标题: | 咨询 | ||
咨询内容: | 20120520面试上海市安亭镇昌吉路219号2楼凌飞网吧,收银员。面试老板说 工资每月2000包吃住 第一个月扣押500,扣押的500元做满3个月就发给我。可是我到现在20120918都没有把那个押金给我。 上班时间是每天12小时没有休假。 我这个月月初就跟老板说我要辞职。他以招不到人为由。一直不让我退职。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2-09-19 00:00:00 |
回复内容: | 你只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辞职即可,收取押金的行为违法;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