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注册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我要咨询我要聘请
服务指南
我们的客户
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律师>> 咨询列表>> 劳动补偿金

已解答

咨 询 人:何成均 问询时间:2012-09-11 00:53:11
咨询标题:劳动补偿金
咨询内容:派遣公司今年一月起将原本在上海缴纳的社保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转交的深圳,我发现后问派遣公司为什么这样做,公司回答我说是用工单位要求的,他们只是执行而已。现在我以公司没有为我依法缴纳社保为由向公司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劳动补偿金和在上海为我补交社保可以吗?如何解读劳动法第38条?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12-09-11 00:00:00
回复内容:可以要求在上海补缴保险;但是以没有缴纳保险为由提出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一定的难度,既然你不想干了,可以这个理由提出辞职。
律师回答问题,请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