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梅晓峰 | 问询时间: | 2008-08-09 22:21:05 |
咨询标题: | 公司对我恶意调动后要求我辞职 | ||
咨询内容: | 我是苏宁电器三林店的一名督导!加住在浦东三林镇!4号接到通知要我去浦西嘉定清河路报道上班!我觉得诧异!我家中父母都年过6旬并分别患有心脏病和高血压!需要我就近工作加以照顾!我向公司有关领导反映后得不到理解和同情!一定要我在规定的时间内去上班!同时单位领导又暗示我可以自己主动提出辞职!我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能提住辞呈!但是我提住辞呈后就觉得作为劳动者我感觉自己被用人单位耍弄于鼓掌之间!我的劳动权益没有得到保障,相反的用人单位在法律的边缘地带任意的践踏着我国的法律章程!极度猖狂!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8-10 00:00:00 |
回复内容: | 既然已经主动辞职,没有补偿。单位不能随意调动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