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曹 | 问询时间: | 2012-07-11 22:17:08 |
咨询标题: | 离职后的工资缴金问题 | ||
咨询内容: | 本人由2012年5月22日向上海某设计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于6月22号正式离职,后六月底收到“退工单”。到现在7月11日未收到6月工资,公司也未缴纳5,6月公积金,另本人劳动手册也在公司未拿走。向公司负责人交涉,该负责人一直推脱。想咨询若是仲裁是否要分两步 劳动仲裁和公积金中心? 具体如何做?本人要准备什么证据? 谢谢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2-07-12 00:00:00 |
回复内容: | 对于未付的6月份的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补缴公积金应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