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俞立辉 | 问询时间: | 2012-07-11 12:15:03 |
咨询标题: | 赔偿金 | ||
咨询内容: | 我和我先生是同一家公司的,因为我先生被老板通过偷看QQ聊天记录知道收了供应商的回扣和超市卡,因此把我俩一起开除了,开除我的理由是我知情不报,我认为公司这样开除我是应该要赔偿我的,我在公司已经工作5年10个月了。请问我可以获得赔偿吗?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2-07-11 00:00:00 |
回复内容: | 开除你的理由不成立,你完全有理由说并不知道。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支付1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