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郭涌泉 | 问询时间: | 2012-06-28 22:06:48 |
咨询标题: | 劳动纠纷 | ||
咨询内容: | 小店请了个员工,没签合同,但在上班之前就说好了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可是现在他上班两个月,提出辞职5天就跑了,扣他500块工资,合不合法,而且他平时,上班经常迟到早退,同时,他来我这上班也是用的假名字?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2-06-29 00:00:00 |
回复内容: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辞职;扣除他的工资不合法;上班迟到早退,若有考核的话可以相应扣除工资。用假名字不能作为扣工资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