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蔡非非 | 问询时间: | 2012-06-27 17:56:59 |
咨询标题: | 劳动纠纷 | ||
咨询内容: | 公司拆迁到江苏基地。有三种安置的办法:在上海分厂工作;选择买断,当时买断有14万鼓励+工龄(每一年补一个月;作为公司技术骨干外派到外地常熟新基地上班。现在公司以效益不佳为由请我们买断,14万的奖励费就没有了;每月出省津贴费也不算在买断里。我是50岁了要求安排在上海分厂工作,可领导说回来岗位变动要扣工资扣奖金,我们单位这样做是否有法律的依据呢?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2-06-28 00:00:00 |
回复内容: | 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要求安排在上海分厂工作,公司扣工资和奖金没有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