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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蔡非非 问询时间:2012-06-27 17:56:59
咨询标题:劳动纠纷
咨询内容:公司拆迁到江苏基地。有三种安置的办法:在上海分厂工作;选择买断,当时买断有14万鼓励+工龄(每一年补一个月;作为公司技术骨干外派到外地常熟新基地上班。现在公司以效益不佳为由请我们买断,14万的奖励费就没有了;每月出省津贴费也不算在买断里。我是50岁了要求安排在上海分厂工作,可领导说回来岗位变动要扣工资扣奖金,我们单位这样做是否有法律的依据呢?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12-06-28 00:00:00
回复内容: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要求安排在上海分厂工作,公司扣工资和奖金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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