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章 | 问询时间: | 2012-06-13 22:50:56 |
咨询标题: | 劳动仲裁不支持我的请求 | ||
咨询内容: | 原部门领导为了安排其亲信到公司顶替我的职位,别有用心的将我的季度奖金考核评分故意打得很低,直接导致了我的季度奖金至少损失了8000元以上。为此我向公司总经理写了邮件申诉,一直没有得到回音。上个月我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判单位至少应返还8000元的差额奖金,但仲裁庭以我“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对季度奖金的评分显失公平”的主张予以证明没有支持我的请求。我明明向仲裁庭提交了当时写给总经理的邮件申诉,对其中不合理评分逐一进行质疑和反驳,难道就因为单位领导不作为,我的申诉就无效了吗?我感到很不服气,请问可因此再向法院起诉吗? |
律师: | 戎双双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2-06-14 00:00:00 |
回复内容: | 你如果不服仲裁裁决,在指定期限内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奖金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如果单位以不合理的考核为由擅自减少劳动报酬,单位需要就少发的工资部分进行举证,而不是由劳动者举证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