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鲍臻 | 问询时间: | 2012-05-27 21:22:56 |
咨询标题: | 竞业赔偿 | ||
咨询内容: | 我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有一条规定,既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秘密,且离开公司以后三年内不准在同行业工作,如有违反,公司有权要求赔偿6个月的工资,现在公司由于被韩国三星收购,与我们的合同到期不予续约,我是否可以要求竞业赔偿?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2-05-28 00:00:00 |
回复内容: | 竞业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年;若公司不放弃竞业协议,你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竞业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