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mike | 问询时间: | 2008-08-07 15:18:59 |
咨询标题: | 劳动争议 | ||
咨询内容: | 1、工作8个月来公司一直仅口头答应但未交纳劳动保险是否违法,可否追回!公司将如何处罚! 2、公司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断我工作严重失职,扣除我基本工资到200元/月(上海最低标准960元/月),协议在为保住饭碗和同事的劝说下签署的不平等协议是否合法,被扣款可否追回!是否可追究公司责任! 3、公司一直以未完成工作为由见接强制加班但从为支付加班工资可否追回! 4、出现上述情况公司老板当众宣布公司即将关门(注销),被迫离职后继续从事同行业,结果在新公司工作中巧合遇到和原公司竞争同一个项目,原公司以泄露公司机密罪起诉我是否成立!我的合同期未满被迫解除合同,但公司现在依然正常运营是否涉嫌商业欺诈!可否要求经济补偿! |
律师: | 李华平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8-07 00:00:00 |
回复内容: | 1、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严重失职,否则属于违法克扣工资。你自己签订协议,显然对你不利。 3、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但需要证据证明你加班的事实 4、你描述的情形和问的问题比较混乱,建议当面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