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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律师>> 咨询列表>> 能否要求单位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我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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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徐炜 问询时间:2012-03-31 20:43:12
咨询标题:能否要求单位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我生活待遇
咨询内容:能否要求单位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我生活待遇我今年已有55周岁了,76年参加工作,是国有企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员工。 2004年6月1日因工伤治疗好转后,单位一时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经与单位协商办理了待养协议,每月工资仅535元。 (当年本地区的最低工资)。近十年过去了,国家工资每年都在提高,现在物价已经涨幅很高了,因家庭生活困难,和身体原因, 请求单位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待遇。单位不同意,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我生活待遇? 当时与单位办理的待养协议,是否会影响我的劳动仲裁结果。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12-04-01 00:00:00
回复内容:代养协议具体是如何约定的,建议你携带相关的资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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