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唐玲莉 | 问询时间: | 2008-08-07 12:10:29 |
咨询标题: | 07年的事假工资 | ||
咨询内容: | 08年8月单位突然提出要我赔偿07年一年的事假工资.由于07年一年我每个礼拜去上课要早走几个小时,当时和单位口头协商好说以礼拜6来上班来低扣.这样单位07年一年没有扣我这笔事假工资.也没有给我加班工资。07年一年的工资条上也没有提到这个事假.现在由于是口头协商,礼拜6上班也不存在加班费所以我也没有敲考勤卡,我现在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但是单位却还有证据就是我每次走的时候的请假单和我礼拜6考勤卡没有记录. 现在单位提出要申请仲裁来问我要这笔事假的钱,我该怎么办呢? |
律师: | 徐智强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8-07 00:00:00 |
回复内容: | 既然单位已经申请仲裁,你当然要积极应诉。虽然你没有证据证明周六加班,但是单位一直未扣发你的事假工资的理由就是基于你周六加班的事实。仲裁未必会支持单位的请求。 如需咨询可致电:53023855、13818801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