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王忠祺 | 问询时间: | 2008-08-05 16:44:03 |
咨询标题: | 这样的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 ||
咨询内容: | 用人单位由于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与我签约了相关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中单方面地规定,如果我在5年之内违约就要支付违约金。而没有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我经济补偿。这样的保密协议是否有效?我是不是可以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 |
律师: | 温明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8-05 00:00:00 |
回复内容: | 保守商业秘密是没有期限的,属职业道德范畴.单位如果还约定了竞业限制,若没有支付补偿,你可以向公司主张,如果还不支付,则你可以不必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