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唐小姐 | 问询时间: | 2012-02-11 18:51:02 |
咨询标题: | 公司没有按照法定节假日给我加班费 | ||
咨询内容: | 我是一名客服人员,月薪2500元,车费补贴200元,缴纳四金。平时休息周一周二两天。1月份的时候我正常上班,时间为14:00~22:00整。我初一到初四上班都是早上8:30分到晚上22:00整,然后初五开始放假,一直放假到2月2日正常上班。我想初五初六本来就是法定假日,是正常放假的。初七开始国家规定是正常上班的,公司算我是初三的调休,初八初九本来就是我作为客服的休假日,然后公司给我2月1日调休初四上班的天数。又因为我初三初四两天上的班是三天的时间,所以2月8日又补充给我调休天。但是,现在,工资发给我,仅仅是比正常的工资多了300元钱,至于初一初二我三倍工资根本就是没有的,请问我该怎么找公司声讨?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2-02-11 00:00:00 |
回复内容: | 向公司提出,若拒绝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