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许小姐 | 问询时间: | 2012-02-08 21:04:25 |
咨询标题: | 加班工资从那天算起 | ||
咨询内容: | 我去年10月被公司派到国外培训,工资从5000加到8000,但所签的协议上只注明我需要在公司服务两年,(从签协议那天算起)并在培训期间扣押4000的工资,结束培训后返还4000,还有一些在两年内离职的赔偿问题,没有说明加工资的具体细节。但现在所发的工资是8000。想问1.这种口头的加工资承诺是否可以被法律承认 2.加工资是否应该从签协议那天算起 3.原先说好扣押的4000若到现在都没有返回,那是不是也可以视这份协议无效,现在离职也可以不用赔偿培训费用。谢谢!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2-02-08 00:00:00 |
回复内容: | 既然已经加到了8000元,口头的承诺有效;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有效;可以要求返还扣押的4000元;培训协议应该是有效,若是专业技术培训且有支付凭证,需要依法承担培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