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葛小姐 | 问询时间: | 2008-08-04 15:49:18 |
咨询标题: | 孕期降薪 | ||
咨询内容: | 我原本是项目总监的职位,薪资8990/月,现在我怀孕3个月,公司认为我很多地方管理不善,给于我降职到项目经理的职位,薪资也变为5500/月,并且取消一切原本该有的报销交通费用的福利.虽然说我在管理中不够理想,但是公司也未有明确的奖惩条列出现,并且我在孕期中,我的合同签署的也是项目总监,公司是不是无权这样来做? |
律师: | 徐智强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8-04 00:00:00 |
回复内容: | 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