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Linchangyu | 问询时间: | 2011-10-25 09:04:01 |
咨询标题: | 因工作分配引发冲突致右腿骨折。公司却以打架为由把我开除。 | ||
咨询内容: | 俞律师: 您好,我是一家外资企业的职工,担任生产主管职务。在8月8日我上晚班的时候,因班长反映有一个员工不服从工位调动,我去调解。因当事员工情绪激动,就把他劝离生产现场到大厅继续沟通,期间该员工对我辱骂不止直至动手,之后该员工还先报警说我打他。警察调查后是因工作分配引起的,遂只开验伤单,未作笔录。此事件中我右腿骨折,公司却以斗殴为由把我开除。 现想咨询一下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1-10-25 00:00:00 |
回复内容: | 根据你介绍分析,公司开除你理由不成立,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或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