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梁先生 | 问询时间: | 2011-08-17 11:34:12 |
咨询标题: | 公司维权 | ||
咨询内容: | 律师你好,我这边是公司一方,想咨询以下事情有:公司3个员工工作期间用工作聊天工具和私人QQ诋毁公司和漫骂公司管理人员,导致员工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离职和被辞退,请问公司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要求他们对公司进行经济补偿?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1-08-17 00:00:00 |
回复内容: | 若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你所说及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公司开除该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给他们;员工的行为若确实对公司造成了严重影响,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