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leo | 问询时间: | 2011-08-15 12:29:31 |
咨询标题: | 赔偿金问题 | ||
咨询内容: | 2004年起为一家香港公司上海办事处工作至今,该办事处从来未注册过,也没和我签署劳动合同,7年来工资什么的都按时发放的。2年前,经过我们不断争取,公司和我们签署了一份咨询顾问合同。如今因业务开展问题,公司通知我不再继续聘用,我去问关于离职赔偿金问题,老板说没有。我可以得到这个赔偿么?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1-08-15 00:00:00 |
回复内容: | 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可以要求支付从2008年1月开始的工龄的补偿金,即可以要求支付4个月的工资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