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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wennie 问询时间:2011-08-15 11:07:37
咨询标题:yonggong
咨询内容:你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将近9年,由于最近公司效益不好,老板又不想辞退我们,这样要付一笔遣散费,2011年的劳动合同也没有和我们签。现在老板让我们做二休一,已经连续扣了3个月工资。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我们现在自己提出辞职,能得到补偿吗?谢谢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11-08-15 00:00:00
回复内容:不合法,2011年的合同没有签,你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若你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建议你携带相关资料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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